 10月17日下午,笔者应邀参加焦点房地产网北京、上海两城连线的焦点房谈,与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、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、上海兴海房产综合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谢国亚、汉森国际投资(浙江)顾问机构总经理蒋斌等业界同仁,就回购事件进行了深入探讨,以下是笔者此次发言的主要观点。
一、东边日出西边雨——对土地政策的理解、执行存在差异 关于回购的问题,不要局限于“回购”本身来理解,而是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。建设部、国土部等6月份出台的有一个90平米以下的房子必须达到70%以上的制度,那个制度开创了“附加条件”的先河,从那时开始,各地的的政府以及一级开发商都在琢磨,把这个条件延伸到其他的方面,这可能是一个背景。再者,我想有关回购的情况,北京、上海可能是个个案,有关土地市场这一块,我接触到的政府部门比较多,我了解到的从一级到二、三级的城市中,土地的出让差异还是蛮大的,尽管土地有统一的招拍挂制度,尤其是近期出台的“双规”,但无论是政策制度还是土地市场化的程度,差异真的太大了。可以举一个小例子,昨天晚上,我应邀参加昆山市的金秋招商会,其中,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,他们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束克欣司长请到了现场,这也是昆山第一次请土地的高官去坐镇招商会,这说明了什么?说明了他们向世人宣布,我这个地方招商条件、环境很完善,土地没有违规的现象,领导们也参加了晚间的《同一首歌》。之前,在宝鸡有一个全球华人大会也搞了《同一首歌》,刚动心思时宝鸡只能对中央台“单相思”,花了两年时间努力,才谋上面牵上手,这个活动政府费了劲,但前前后后怨声载道骂声一片。肯定,昆山搞这场活动比宝鸡花了更多的钱,而当地民众却很认同,认为政府为了运营城市、扩大招商而搞这样的场面很值。同样的“同一首歌”,放在一个东部的县级小城市,和放在一个所谓全球华人故乡的西部地区级大城市,就有了这么大的区别。再回到土地上,很多的西部城市,他们执着地到深圳来学经验,不耻下问,你们怎么搞的?但是他们拿回去就是盲目的违反规划,我所顾问的西部很多项目,在我接手之前,会把人吓死,不管数百亩还是数十平方公里的土地,也不管是经营性用地还是公建配套项目,都敢一纸合同签给开发商,说好听些,是政府求贤若渴,不好听地说就是盲目、知法犯法。像深圳这样的开放较早的城市,土地收益可能会占到财政收入三分之一,就上海、北京而言,这个比例也不会少,等国家土地严管一开始,早先开发的城市“从良”了,而有些城市还一直在靠财政补贴来搞开发,土地越运营越“负”。 就拿此次的回购来说,我们这里已经把“90平米以下的房子必须达到70%以上”的附加条件延伸着用了,但是别的地方也许还把它理解为是个累赘。 饱的人撑得受不了,饿的人饥得受不了。
二、回购是否合理不能唯价格论 回购是否合理,北京方面一直是用价格评估的,我们这边认为应该用综合的利润水平来评估,不能以单一的土地、房产的单价来评估,如果单价评估,乍一看可能不合理,但是从综合利益来评估,如果综合差了2亿,实际可以从调节交易低价来平衡。回购就是把我们又拉回到了物与物交换的时代,一方面把一级开发商的利益保证了,政府要把土地收回,一级开发已投入的还是要补偿,另外政府照顾自己的面子,地价不能增高,这样看起来房价的单价不合理,但是从综合收益来讲,不会影响二级开发商的利益。如果你觉得不划算不拿也可以,我们是这么认为的。其实这个就是利益放在哪一边的问题,这是个无奈的选择,因为政府不能太拉高地价,任总所说的综合回购这块的成本放到土地出让的底价上,这个做法是不能玩的,尤其是北京的政府很讲面子,一放上去土地价格就高起来了。我们认为合理性就是毕竟公开了回购的价格,如果连回购的价格都不公开,可能更不公平了,这也是一种自我安慰。
三、保护老任——建议不要拿招拍挂说事 我经常看任总的博客,里面写得很尖锐,很多人赞扬,也有人辱骂。我觉得我们都是吃这碗饭的,我想说任总在这里面好像有些挑战招拍挂的制度的“嫌疑”,所以小潘就马上写了博客补充说,“公开招拍挂是对的,大势所趋”,我们也认为任总说的虽然是对的,揭露了一些问题,但是从同行来讲,出于关心任总,你们离中央政府更近一些,不要说刺激政府的话,两位如果在这个上面对话也好、对抗也罢,目的都是维护政府、维护全民利益、维护共产党的政权,土地的招拍挂未来是大方向,如果理解为任总是反对招拍挂就麻烦了,我们自己背了黑锅,何必此新闻共有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|